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闽南大厦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10 月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赞同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于2005 年12 月3 日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换届选举。经本届董事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提名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黄国典先生、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绪蔼先生、何少平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肖伟先生在本公司已连任独立董事四年,考虑到他们的工作为公司董事会建设所起良好作用,以及保持董事成员的相对稳定,继续提名他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他们连任达六年时再予以更换。)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200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独立董事对本届董事会提名的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5 年12 月5 日(星期一)上午10:30
    2、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 号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黄国典先生、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绪蔼先生、何少平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罗如生先生和曾丽珊女士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5 年11 月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5 年11 月29 日至30 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验看原件。
    (2)法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 号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90903
    联系人:陈培敏、陈建辉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 月27 日
    附件一: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苏华先生,46 岁,工商管理硕士,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曾任厦门八一经济发展公司董事长、福建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吴京荣先生,44 岁,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讲师,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品贸易办公室正团职参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
    3、黄炜先生,42 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厂长助理,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黄国典先生,33 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干部,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陈泽民先生,46 岁,大专,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余莲凤女士,33 岁,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任会计,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个人简历
    1、李绪蔼先生,男,67 岁,教授,曾任厦门大学经济系主任、福建省经济学会会长、厦门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厦门市证券监督委员会顾问、厦门大学经济系教授、福建省工商管理学会顾问,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经济学会顾问、全国综合大学《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
    2、何少平,男,48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审计师,现任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龙汔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肖伟,男,40 岁,法学博士,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厦门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长、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绪蔼先生、何少平先生、肖伟先生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券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均不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备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得超过五家;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作或误导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 月27 日于福建厦门
    附件三: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绪蔼、何少平、肖伟,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申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7、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8、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9、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另外,包括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绪蔼何少平肖伟
    2005 年10 月27 日于厦门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所列明的提案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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