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达到2000元的标准才比较合适。这是因为1600元的新标准相对而言,更加适合于西部地区的居民收入支出现状。而对于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省市,1600元新标准还是有些偏低。因此,今后我国应把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与政府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进行挂钩,进行自动调整,这样才更科学。
起征点调整无法拉动消费
首都经贸大学的张春平教授认为,虽然普通工薪阶层成为这次调整的最大受益人群,不过每月少缴的几十元税款,对国内居民购买力带来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目前我国有关部门的个税修改思路来说,与其在起征点方面进行调整,不如加快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实施综合税制的脚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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