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泰丰电子城大会议室召开,书面会议通知由公司王迎董事长于2005年10月17日向各董事发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王迎、肖水龙、蔡锡民、华毛肃、邵华,独立董事洪乐平、孔雨泉、张溯、潘玲曼共9人出席会议,董事丁力业、张晓洁委托肖水龙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共2人。会议由王迎董事长主持。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了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会议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经表决,以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董事会关于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华毛肃董事根据所代表股东意见,对该议案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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