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名,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出席董事17名,本公司胡祖六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夏大慰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张建伟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金运董事长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 会议由金运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
    1、《公司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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