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及
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组建上海广电信息光显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
公司投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中的关键件光机项
目,组建上海广电信息光显技术有限公司。
    三、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2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
银行上海分行不夜城支行申请授信3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
50000万元,有效限期为各银行前次授信到期以后一年。
    四、通过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数字音像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
分行黄浦支行借款到期展期担保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
借款到期展期担保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展期一年。
    公司已累计为数字音像向建行四支行及招行中山支行申请的五笔总计
16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最晚到2006年5
月20日结束。
    公司已累计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计算机有限公司分别向浦发银行徐汇支
行申请的3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2005年11
月30日止;向交通银行申请的二笔总计38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借款
合同生效之日开始最晚到2006年2月26日结束;向民生银行华山支行申请的二笔
总计2470.39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最晚到2006
年8月12日结束。
    截止9月30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50224.39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7488.39万元,对外担保22736万元。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信息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新成立)流动
资金综合授信、借款、票据等一亿元借款担保。
    五、通过关于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中对公司进行补偿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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