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担保事项:2004年10月
10日,公司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互为对方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事项,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一签。截止2005年10月10日,该项
互相担保事项已经到期。现公司同意继续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互为对方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一签
。
    三、通过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
借款担保事项,期限为一年。
    四、通过为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500万元人民币的
银行借款担保事项,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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