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7日在南京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免去焦桐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简历:王浩先生,31岁,研究生学历,历任本公司发展与合作部项目经理、投资规划部新品项目主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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