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河北宣工对200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告》第一条"交易概述"进行更正:
    原公告中指出: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91.72万元,由于交易涉及金额未超
过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因此该项议案不需要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须经
中国证监会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现更正为: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将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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