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0日起,国家宣布进行第17次药品大降价,涉及22种药品、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40%,最高降幅达60%。然而,近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新一轮的“药品降价风潮”雷声大雨点小,不少降价药出现断货现象,“脱胎换骨”的同效药与国家的“降价令”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令优惠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有关的市场调查也显示,居民平均每次门诊的诊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增长速度,仍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为什么药品降价的令箭,执行的时候却变成了鸡毛?这其中有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也有一些不那么明显但更为重要的原因。一般来看,药品降价令之所以得不到有效的施行,与药品流通市场体制,以及医疗单位“以药养医”的模式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观有关。同样的药效,用这种不用那种,关系到很多人实实在在的收入。政府部门的降价令出于“让利于民”的宗旨,但相关利益部门执行起来觉得无异于“损己利人”。所以,缺乏相应的利益补偿和激励机制,降价令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也就不足为奇了。
改善药品流通市场的黑箱操作,只是改革制度的第一步。从各国的经验来看,想通过单纯地加强第三方监管和单纯的行政手段来切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不正常的利益纽带,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医疗市场中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换句话说,简单意义上的市场有效论在医疗市场中是不成立的。在这种不对称关系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称有利的一方,而处于信息不利一方的,不仅仅是需要医疗服务的消费者,政府同样也是。这样看来,通过行政命令对市场进行价格设限,虽是好心,但并非有效。
如果能够明确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在于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那么治本之道便在于如何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或者借用市场中的其他力量抵消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价格敲诈。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定价过程变得透明,理论上可行,但执行起来成本高昂。因为这无异于要求每一个医疗消费者都变成同医疗服务提供者一样的医疗专家。所以,想根除医疗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看来,希望应该在借助其他力量抵消信息不对称上了。而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市场,正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消费者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其催生的商业利益养活了保险机构。让保险机构负责报销医药费用,使得保险机构有动力去最大限度地和医药企业以及医疗机构进行价格博弈的谈判。在这其中,政府大可不必直接下场参与,只要制定好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好第三方监督工作,高企的药价自然会有人砍下来。 (责任编辑: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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