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建设(行情,论坛)今日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股票对价,共计支付2400万股股票。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浦发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二、根据浦东新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布局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要求,浦东新区国资办拟将浦东公路署所持有的公司45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浦发集团,目前股权划转正处于报批过程中。浦发集团和浦东公路署均已承诺,若划转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浦发集团依其所受让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若划转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浦东公路署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
    三、对于上述浦东公路署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划转,若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已完成过户,则浦发集团承诺该部分股份依其前述承诺执行,若划转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浦东公路署承诺该部分股份仍按照法定要求执行。
    四、浦发集团承诺:在2005年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浦东建设(行情,论坛)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五、根据教育部的批复,上海同济企业发展总公司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权将划转给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目前股份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上海同济企业发展总公司和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均已承诺,若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在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若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仍由上海同济企业发展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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