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8日以书面文字通知,2005年10月28日(星期五)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崇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闫学廷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同意周恩泽先生、赵连学先生、张忠平先生辞去其担任的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同意孔繁仪先生、赵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孔繁仪先生、赵平先生在集团公司中另有任职,不能保证有足够的工作时间参与公司董事会工作,经其本人申请自动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胡楠先生、买文广先生、徐敬旗先生认为应该尊重孔繁仪先生、赵平先生自动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这样即不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工作,也使孔繁仪先生、赵平先生能集中精力做好集团公司的工作,是符合广大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的。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四项议案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闫学廷先生简历:
    闫学廷:男,47岁,大学本科。1982-1989年任西园中学校长,90年-94年历任中卫教育局副局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电大分校校长;95年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98年5月份至2001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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