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5年10月14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福田区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出席董事12人。董事杨海先生、吴亚德先生、张荣兴先生、赵志锠先生、林向科先生、张杨女士、李景奇先生、王继中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志正先生、张志学先生、潘启良先生、黄金陵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陈潮先生、杨钦华先生、易爱国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含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交易守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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