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向战略投资者作出所谓保障未来收益的承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昨日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行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中,做出了一系列保证与保护的安排,包括承诺如果发生某些意外情况,中行将向投资者做出赔偿。
    “我们注意到了有关媒体关于中国银行引资的报道。”王兆文说:“对媒体的有关报道我们不作评论。”他表示,将在合适的时间披露中行引资的相关细节。目前中行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行的交易正在按照程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审批。
    王兆文此前对媒体表示,在风险共担上,比如不良资产的反弹、美元汇率下跌所引发的资本金减少,以及一些具体的业务操作,中行与战略投资者需要在相关条款中,根据各自权责和具体的操作情况作明确区分。
    世界银行高级金融专家王君认为,受中国人寿的审计风波影响,国外投资者在入股国有银行过程中,对于可能由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的损失持谨慎态度。“由于损失发生在过去,战略投资者获得保护免于损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未来发生的损失,战略投资者必须承担相应风险,绝不可以获得保护。”
    王兆文强调,中行依法合规地向前推进股份制改革。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上市将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进行,初步意向是香港,但最终的地点和时间还要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截至到10月6日,中行先后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四家战略投资者签订了战略合作与投资协议,四家机构共投资67.75亿美元,合计占21.85%的股份。近日,中国银行与这四家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合作项目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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