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沪证监公司字【2005】247号的监管函。对此,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财务通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 现就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经本公司自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斯威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核对,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关联企业南京有有足球队、江苏金捷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计占用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资金3.82亿元。其中:南京有有足球队占用120万元;江苏金捷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暂借款形式占用5600万元;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占用3.26亿元,主要是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支付给该公司的。(其中2004年底前公司支付1.1亿元,委托该公司代理采购LED生产线的成套设备。2005年4月公司支付1.5亿元,委托该公司代理采购电子元器件。)
    二、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和研究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并积极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协商,就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归还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达成初步统一的意见。(有关方案将择日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56”号文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157”号文,深刻领会了文件精神,决心认真加以贯彻,并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地规范公司的运作,真正做到勤勉尽责,以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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