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意见稿
    近日,商务部公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且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这两部法规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的日期截止到2005年11月10日。
    长期以来,零售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占压、拖欠供货商资金和针对消费者的不规范促销、明升暗降的价格操纵等问题尤为严重。这次商务部公布的这两部意见稿对这些问题都有明文规定。
    《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37条,其中第15条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之前,应征得供应商的意见。对于促销服务费,该条也作了解释,是指货架位置、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所产生的费用。但是对于进场费,意见稿没有规定说不能收取。
    另外,还明确规定了11种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包括“店内码费”、“店铺装修、装饰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等。
    根据商务部网上征求的意见来看,有意见说,办法对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没有划分清晰,当零售商和供货商发生纠纷时,容易发生扯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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