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季度,安徽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在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的持续推动下,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量减势趋缓,人均收入快速增长,表明安徽省经济发展已日益稳定与协调。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减势趋缓
    三季度末,安徽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335.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79万人,下降1.7%;其中,在岗职工为317.8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94万人,下降2.1%,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量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岗职工人数减少。表1:1—3季度全省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单位从业人员 在岗职工
人数 比上年末增减 比上年末增幅 人数 比上年末增减 比上年末增幅
1季度 336.49 -4.94 -1.4 319.34 -5.41 -1.7
2季度 334.86 -6.58 -1.9 317.05 -7.70 -2.4
3季度 335.61 -5.79 -1.7 317.81 -6.94 -2.1
    分季度来看,全省从业人员第一季度比上年末减少4.94万人,第二季度减少6.58万人,第三季度减少5.79万人。全省在岗职工第一季度比上年末减少5.41万人,第二季度减少7.70万人,第三季度减少6.94万人。全省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总量较上年末有所减少,但各季减量波动,呈减缓之势;其他从业人员较上年末逐季都有所增长,第一季度增加0.48万人,第二季度增加1.12万人,第三季度增加1.15万人,增势逐季加强。(见表1)
    分经济类型看,三季度末,全省国有、城镇集体和其他经济类型的从业人员分别为212.02万人、33.26万人和90.36万人,与上年末相比,分别减少3.57万人、2.05万人、0.16万人,分别下降1.7%、5.8%、0.2%。表2:全省分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情况(单位:万人、%)
单位从业人员 在岗职工
人数 比上年末增减 比上年末增幅 人数 比上年末增减 比上年末增幅
全省 335.65 -5.79 -1.7 317.81 -6.94 -2.14
国有 212.02 -3.57 -1.66 201.55 -4.68 -2.27
集体 33.26 -2.05 -5.81 30.42 -2.13 -6.55
其他 90.36 -0.16 -0.19 85.83 -0.11 -0.14
    国有、集体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的在岗职工分别为201.55万人、30.42万人和85.83万人,与上年末相比,分别减少4.68万人、2.13万人和0.11万人。可见,全省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变动特点基本一致,国有单位减量最大,城镇集体单位减幅最大,其他单位减量及减幅都较小。(见表2)
    分市看,有十三个市单位从业人员总量仍然减少,减少人数主要集中在合肥(-11399人)、蚌埠(-19388人)、淮南(-9337人)、滁州市(-7382人)、六安市(-5453人)、宣城市(-9572人);比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明显增加的有铜陵市(1814人)、池州市(557人)。
    单位从业人员减少,主要是在岗职工人数减少,其具体原因:
    一是部分企业转型为民营、私营企业,脱离了劳动统计范围,使得在岗职工人数减少;二是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和宏观经济结构调整,部分企业从正常生产变为停产、半停产,甚至破产,使部分在岗职工转为不在岗职工或失业人员;三合是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合同;四是正常的退休、退职人员。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快速增长
    1-3季度,全省累计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45.74亿元,同比增长16.6%,比1季度低3.7个百分点,比2季度高出1.7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单位220.90亿元,增长12.5%;集体单位21.56亿元,增长0.2%;其他单位103.27亿元,增长31.2%。全省累计发放在岗位职工工资总额334.65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国有单位214.57亿元,增长12%;集体单位20.06亿元,同比下降1.6%;其他单位100.02亿元,同比增长31.9%。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报酬10270元,同比增长21.4%。其中:国有单位10396元,增长16.6%;集体单位6323元,增长22.0%;其他11469元,增长29.3%。全省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0483元,同比增长21.5%,国有单位10598元,增长16.3%;集体单位6417元,增长22.8%;其他单位11699元,增长29.8%。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报酬、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幅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2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
    分市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合肥市、芜湖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淮北市(44.2%)、淮南市(42.0%)、马鞍山市(24.9%)、阜阳市(24.7%)。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随着财政制度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全部由县级以上财政发放,确保了工资按时发放;二是采矿业经济效益向好,职工工资增幅大,拉动作用突出;三是市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低工资人群减少,改制企业效益日渐显现,职工工资及奖金都得到提高。
    三、城镇单位不在岗职工情况
    不在岗职工总量持续减少。三季度末,不在岗职工42.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27万人,下降5.13%。其中:国有单位21.32万人,集体单位10.73万人,其他10.0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减少1.51万人,0.16万人、0.59万人,分别下降6.6%、1.5%、5.6%。
    分季度看,与上年末相比,1季度下降6.5%,2季度下降4.8%,3季度下降5.1%,三个季度下降幅度有波动,第2季度较第1季度回升1.7个百分点,第3季度较第1季度仅回升1.4个百分点。不在岗职工总量的减少主要是正常退休的原因造成的,季度间起伏变化主要是内退职工的增减变动所致。
    1-3季度,全省累计发放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总额9.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2%。其中:国有单位5.62亿元、集体单位9.43亿元,其他单位2.77亿元,同比国有下降8.7%,集体和其他分别上升7.8%和2.1%。全省不在岗职工人均生活费为220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5%,其中:国有单位2601元、集体单位877元,其他单位2780元,同比分别增长9.3%、27.3%和27.8%,不在岗职工人均生活费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回落8个百分点。
    由于全省建筑业、交通业、批发零售业及制造业单位人员的持续减少等原因,预计年底,安徽省在岗职工仍将呈下降趋势。受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及上年政策性增资翘尾因素的影响,预计年底,安徽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但是安徽省工资水平偏低及行业间、区域间工资差距过大问题仍然存在,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大力建设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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