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对湖南省低谷时段用电价格进行临时性调整,从11月抄见电量起,除湖南省电网供电的电煤供应重点煤矿(企业名单另行下达)仍维持现行政策不变外,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用户低谷用电价格的下浮比例从60%调整到40%。
    此次临时性价格调整主要是为了弥补火电企业发电亏损,调动火力发电企业发电积极性,保证枯水期电力供应。物价部门表示,2006年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办法出台后,按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