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峻岭 发自北京什么原因造成了我国不同地区间不同金融生态的巨大差异?或许通过这个命题的解答可以通向一条改善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捷径。这也正是作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以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的周小川目前思考的问题之一。 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正成为金融界广泛探讨的话题。周小川在出席11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2005中国金融论坛”时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全局与宏观层面的生态环境,包括政府、立法、司法环境等。二是地方层面上的生态环境。在全局和宏观层面,周小川认为,法律体系环境和执法环境对于金融生态有着重要的影响。从法律体系上讲,有《破产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还有《票据法》、《担保法》,以及一些法规规章等。其中《破产法》在维护正常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地方层面,各种数据都表明我国地区间金融行业的健康程度存在很大差别。周小川称,尽管目前还不知道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但这种地区间差异问题及其研究会反过来促进国家和政府部门从立法、司法、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等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金融生态环境。对于金融生态的地区差异问题,已经有一些学者试图以贫富的状况、历史沿袭的原因、或者文化的不同来解释,周小川认为这些观点还不能很好地来解释近些年发生的一些事实。但他表示会对研究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看法高度关注。周小川介绍,在对于上述问题的求解过程中,已经有很多商业银行做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工作,下一步应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促进和提高。这既有利于银行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信贷决策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各地建设良好金融环境的竞争意识,通过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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