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步健康发展的时期。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今年1—9月,全国税收收入达到23194亿元,这意味着到今年9月底,“十五”期内,我国税收收入已经突破10万亿元,达到101545亿元。 税收收入的增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税收收入持续大幅增长
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据公布数据,2001年至2004年,我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分别为15165亿元、16997亿元、20466亿元和25723亿元。今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231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增收3937亿元。如果考虑到今年第四季度税收收入增长因素,预计今年税收收入总额将突破3万亿元,增收额将再次超过5000亿元。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通过财政支出政策的运用,有力支持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十五”期间我国财政政策先后经历了“积极财政政策”到“稳健财政政策”的转变,稳定的税收收入为财政支出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加强农业、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计算,“九五”期间,我国税收收入年均增收约1300亿元,“十五”期间,我国税收收入年均增收将达到3500亿元。
不断改革和完善税制
税收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重要原因在于经济快速增长带动税收增加,而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促进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
农村税费改革。从2000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安徽等地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到2003年,试点已扩大到全国,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从2004年起,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原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免征农业税,2006年可提前实现全部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每年可为农民减轻400亿—500亿元的农业税收负担。
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十五”初期,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缓解了出口退税指标不足的矛盾。2004年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出口退税率普遍下调了3个百分点,同时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以2003年实退数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实行中央与地方分别承担75%和25%。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办理出口退税4200亿元,2003年以前年度欠退税2004亿元,老账已全部还清。2005年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在统一实行中央退库办法的同时,使地方财政负担退税比例由25%降至7.5%,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负担偏重问题,促进了外贸出口发展。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实行了增值税转型试点,允许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实行增量抵扣。同时,对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允许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或摊销期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摊销期限,并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统一提高到1200元/人月。东北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可在中央授权范围内自行调整部分矿山油田企业的资源税税额。2004年下半年共为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企业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退税12.8亿元,2005年抵扣税额也将明显增加。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对于增加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久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这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税收调控发挥重要作用
在过去的五年,我们可以感受到税收调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抗击“非典”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扩大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值得人们关注的还有2004年以来,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某种程度的过热倾向,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税收调控措施:针对钢铁、有色金属、焦炭等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出口过快增长,适时调整出口退税和出口关税政策,逐步遏制了这些产品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针对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和房价上涨过猛的情形,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为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性开采,在较大范围内调整了煤炭、石油等产品的资源税税额,等等。这些税收调控措施的实施,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避免大起大落。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税收收入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为“十一五”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文/孙勇 (责任编辑: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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