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国家规定的“复原乳”明确标识的最后期限已过去半个多月,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除了味全等少数厂商在产品上标注了“复原乳”以外,大多数乳企产品上依然鲜见“复原乳”标识。一方面,行业使用复原乳的传言不绝于耳,海关进口的奶粉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却是各家乳企纷纷表态说,自家产品都是百分之百纯鲜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农业部今年9月30日开始实行的乳品复原乳鉴定标准正面临试剂难寻和检测方法或有误差的尴尬境地,要明确检测哪些鲜奶中被掺入了奶粉还需时日。
超市卖场:复原乳标识踪迹难觅
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10月15日起凡是使用奶粉还原生产的液态牛奶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复原乳”标识,但是记者在我市各家超市采访时发现,该通知下达至今,各大超市极少见到奶品标明“复原乳”字样。
在瑞金路金润发超市的乳品柜台,记者看到,一些促销员正往货架上摆放酸奶等乳制品,记者仔细察看了蒙牛、伊利、三鹿等品牌在10月15日以后生产的牛奶、酸奶等,均未看到“复原乳”字样,各品牌产品包装与10月15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苏果、沃尔玛、华诚等超市,绝大部分纯鲜牛奶配料标识中都是“100%纯鲜牛奶”和“纯鲜牛奶”的字样,酸奶产品的配料中一些标注“鲜牛奶>90%”,有一些直接标识为“鲜牛奶”或“牛奶”字样。
地产乳企:改变配方采用新工艺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某些品牌10月15日前生产的一些酸牛奶产品中,配料表中都注明“奶粉”字样,而15日后生产的产品,配料表中“奶粉”字样却消失了。对其玩的“隐身法”,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主要是钻奶制品旧包装可以延期到2006年1月15日的空子,一待宽限期限一过,加奶粉的“复原乳”必须亮明身份。
“复原乳”新标准对我市乳企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市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先斌介绍,由于我市卫岗、金阳光、光明和山田等4家乳企主要以生产巴氏奶鲜奶为主,各家均有稳定的奶源供应基地,国家新标准出台后,眼下各家都调整配方采用新工艺,在酸奶生产中全部使用了鲜奶。如果今后奶源不够时,生产酸奶中添加了奶粉,一定会按规定如实标注“复原乳”。
“复原乳”检测:进口试剂环节卡了壳
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高级工程师徐春祥介绍说,检测复原乳的原理是:牛奶在加热制成奶粉的过程中会发生化学发应,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和糖生成特定产物糠氨酸,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检测器,从而确定复原乳的含量。不过,由于需要做标准的纯糠氨酸每10毫升售价高达3600元人民币,必须从法国进口,更何况生产工艺复杂,需要近2个月的订货周期,因此,省级检测部门9月份订购的纯糠氨酸,都要到11月底才能到货,因此,复原乳的检测自然也要到11月底才能展开。
不过,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董明盛教授对该检测标准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由于UHT灭菌奶同样也需要在135摄氏度以上短暂灭菌,因此同样会和复原乳一样产生糠氨酸物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检测误差的问题。据了解,针对专家担忧,省产品检测部门正考虑增加对牛奶活性蛋白进行检测,从而增加检测精确度。同时,农业部已经对低温消毒的巴氏奶和高温消毒的UHT奶制定了不同的复原乳判定标准。对于目前有少数乳企利用检测手段不完善的空隙打“时间差”和“擦边球”,迟迟不给产品标识复原乳的行为,省质检部门明确表态,将通过乳企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厂家主动将生产原料进行登记,并将进行全省范围内的复原乳检查工作。 (责任编辑: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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