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 济南职员
自福州市物价局7月初向社会公布房价成本清单后,江苏、浙江等地相继传出开始推行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消息。“清单”公开命运如何?记者在浙江和江苏两地进行了追踪调查,意想不到的是,江苏省要求公布“清单”的通知,在绝大多数地市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落实。 (新华社11月9日报道)
也许有人会说,公布房价成本清单,要涉及地方政府、国土、房管和地税等诸多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涉及一些繁杂的技术性问题。其实呢?假如单从技术层面讲,房价成本清单无非分成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安成本、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期间费用、代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个项目,各个部门只要实事求是按照物价局的要求公布其运行成本,地方物价部门再定期测算,并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就可以分地区、分项目向社会公布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
计算的房价成本的技术层面如此简单,那么到底谁是阻止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黑手”?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华文一语中的,道破个中原因,他说房地产的热与不热,关系到地方的诸多利益:从GDP指标、财政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到吸纳就业等方方面面。此外,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很有实力的群体,他们有的比物价局更能左右地方政府。这些都是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不下去的原因。
其实,自从福州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房价成本清单后,房价成本清单无异像一枚重磅炸弹,在房地产界会掀起轩然大波,撬开了房地产业“黑幕”的冰山一角,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应该“执政为民”,摈弃不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监管,通过监测和公布商品房的成本,给公众知情权,改变交易价格完全受开发商主导的局面,进而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一个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而不应该将屁股坐错了位置,只为“有钱人”服务,只为自己的政绩与仕途着想,而不顾及群众的呼声和利益。
(责任编辑: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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