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发表了著名经济学家邹东涛教授《经济学的国民性》一文,立即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反响,搜狐财经特别请到邹东涛教授来到经济学聊天室,就“经济学的国民性”及我国当前经济学界一些争论热烈的焦点问题进行探讨。
“经济学的国民性”
“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
主持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和收入差距的急剧拉大,越来越的人对这个口号提出了反思和质疑。您对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怎么评价?
邹东涛:这次十六届五中全会所做出的“十一五”规划建议里,强调继续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调实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同时也强调要更加关心弱势群体,更加注重公平问题。近些年以来,中国贫富差距确实在不断拉大。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10%的人口占有45%以上的财富。这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不满。因而,有不少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也提出了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质疑,好像收入差距拉大是因为这句话造成的!我看一定得把这个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认真搞清楚。
邹东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能一般地反对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而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不是要消灭收入差距,而是要调节收入水平过分悬殊,取缔非法收入,保护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出现的普遍难题和顽疾是经济效率低下,因而改革伊始我国就正确地提出和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但在改革开放27年后,无论是经济效率还是收入差距都有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随着经济效率的提高,社会财富有了巨大增加;另一方面,收入差距也有了较大的扩大,形成了社会富裕阶层和社会弱势阶层,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固然,我们不能一般地反对收入差距,因为收入差距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但收入差距过大,既不符合社会主义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多大程度既有利于保持经济效率,又不损害社会公平和影响社会稳定,这不仅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关。在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文化的中国,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方面尤其要采取审慎的态度。
邹东涛:首先要承认,“平均主义”不利于提高效率,“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这是所有国家的历史实践都证明了的。比如,说勤劳人效率高,如果勤劳人的回报与懒惰人一样,人们就不愿意勤劳。因此要“奖勤罚懒”,而奖勤罚懒必然造成收入差距。邓小平讲“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是立足于提高效率。
邹东涛:这里还要客观地分析“公平”。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有利于激励效率,而结果公平(比如不管工作干的好坏收入都一样),这必然会严重影响效率。经济学天生关注效率,社会学天生关注公平,这是学科的分工使然。我看可以用一句话使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达成“共识”:“公平是相对的,社会可以接受的差距就是公平的”。为了提高效率,差距拉大了,但只要这个差距在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内,就可视为是公平的。
主持人:问题在于,现在收入差距过大的呼声越来越高,这表明我国现在收入差距已经超越了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再这样下去,社会可能会出事了。
邹东涛:确实如此。问题在于,我们首先要找准造成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是什么?以便制定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举措。有人提出来,我国现在收入差距过大是“效率优先”造成的,如果是这样,就得降低效率了。我们试想一下:我国的效率是否真的很高了?决不是。因为迄今为止,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资金产出率还远低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而单位GDP增长的资源消耗率则大大高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
邹东涛:我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的严峻问题是因为提高效率造成的吗?我说“非也!”。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收入差距过大,我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腐败官员(含国企领导)的巨额非法收入;二是企业偷税漏税的巨额非法收入;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劳资收入差距过大;四是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五是部门和行业垄断造成的不平等;六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七是中国农村人口太大,贫困人口太多,等等。
主持人:哦!找准了问题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的解决问题。
邹东涛:是的。为此,一是要通过加大力度反对和治理腐败,二是加强税收监管,三是要制定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会制度,四是要进一步搞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五是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的垄断,六是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七是要进一步搞好“三农”工作,等等。这些才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大手笔”。
邹东涛:我这里还要专门谈谈非公有制企业劳资收入差距过大的治理问题,这不仅包括制定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还包括建立健全工会,让工人有维权的力量。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有一个国际市场的比较和攀比问题,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剑阁副主任指出,越南的职工工资现在低于中国,如果强行把国内的职工工资标准提的太高了,则可能使国外资本不愿意投向中国而是越南,而国内资本流失到越南。这样就会降低中国的就业率,这个问题非常值得注意。
主持人:那么,您是不是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变?
邹东涛:那也不是,尽管我认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不能归结为“效率优先”了,但我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也要与时俱进。我国过去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是因为鼓励效率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还需要政府在推进效率方面发挥有利作用;二是我国当初平均主义还比较严重,需要打破。而今天的情况则大大变化了。市场作为激励效率的力量初步形成了,市场机制和竞争天生具有偏离社会公平的趋向,并且会长期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用更多的精力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和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客观上则将转变为“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
邹东涛:这里我还有必要指出的,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是较大,但并非像有的媒体和有些人炒作的那么严重,似乎社会即将崩溃一般。我的基本估计是: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是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它与过去旧体制下普遍贫穷低效的平均主义相比,是一种社会进步;存在的问题有一些局部的严重,但还不是全局的、“奔腾式的”、甚至是“对抗性”矛盾。为此,应当注意的是:一方面,切不可忽视收入差距过大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又不能过分渲染收入差距问题。要正面提倡勤劳致富和促进共同富裕,但要防止“仇富”思想的产生。在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和平崛起的国家,不能忽视公平,也更不能忘了效率。 (责任编辑: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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