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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向持有公司流通A股的股东做出对价安排,所有非流通股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的
流通权。
特发集团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13,374,504股股票对价,即流通A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A股获付3.9股对价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特发集团出具承诺书,承诺声明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特发集团将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特发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特发集团持有
的ST特力股份(用于ST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除外)。
(3)、管理层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4)、特发集团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
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特发集团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激励机制
为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发集团将其拥
有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股总数不超过10%的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分三
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管理层每年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按预计出售价格的20%预先向公司交
纳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责任金
不予退还,由公司享有。管理层认股条件和风险责任金等约束和激励计划的具
体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股权激励股份的实施将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4、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改革A股市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5
日
(2)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2月19日
(3)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15日-12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
12月15日-12月19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
9:30-12月19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5、本次改革A股股票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A股股票自2005年11月14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
11月24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1月23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
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A股股票于公告次
日复牌。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
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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