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办)副主任王金祥在“三峡库区(重庆)经济发展暨金融服务高层论坛”上表示,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发改委组织产业投资基金的使用,优先在西部地区组织使用,支持西部地区以股权投资方式,吸引内资和外资。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西部开发办准备在西南、西北各选择一个地区设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和高科技产业化投资基金。
王金祥表示,“十一五”期间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将会积极稳步的推进,对西部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适时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优先在西部地区组织试点,支持西部地区以股权投资方式吸引内外资。
随后,重庆、内蒙、青海等省都将筹建产业投资基金申请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各省都希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能落到自己的省。
王金祥在论坛上还建议中央银行和金融部门,能够研究四个西部大开发的具体措施政策。一是加快处置西部地区银行的不良资产。二是设立小额贷款的组织结构。三是建议在西部地区试点设立农村保险机构。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银行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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