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讨论对石油开采行业征收各类新税。11月14日有报道称,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最近在一次会议上指出,明年起国家将考虑向石油公司开征“利润税”或“暴利税”。(《第一财经日报》11月15日)
对于市场竞争形成的哪怕居高不下的价格,政府也不能出面直接定价,这时征收暴利税可能就成为调节的手段。 但当前石油属于垄断行业,油品由国家定价,所以可通过降低油品价格方式挤压其暴利空间,而不一定要征收暴利税。如果不这样安排,就容易陷入一个悖论:既然承认政府定价的行业中存有暴利,即有远高于成本的利润存在,何不直接降低价格以去除暴利,而非要“舍近求远”征收所谓暴利税?
征收暴利税容易形成对油品暴利即过高售价的间接默认,因为征税无疑是对行为合理合法的肯定。既然被征收了暴利税,石油企业榨取暴利也就变得“名正言顺”了,这样就等于消弭了来自外部要求其合理定价的压力。
对石油行业征收暴利税,则其利润中的一部分要上缴财政,国家财政成为最大的赢家。退一步说,征收的暴利税即便能以各种名义最终用之于百姓,也并不等于被用来补贴了油品的消费者———让油品消费者这一特定群体为所有百姓福利作贡献,这是否合理?
石油公司通过垄断赢取暴利,政府又通过征收暴利税使暴利变相“合理”,实际上就等于让消费者在为石油垄断企业的暴利埋单,所谓暴利税实际还是被间接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垄断企业与国家财政从中受益,而消费者成为最大的输家,这样一种利润与财税分担模式不合理。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