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有哪些?
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特定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减征或者免征的一种照顾和鼓励措施。 概括起来,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减免税优惠有以下几类: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为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行业人员占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11、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校后勤实体及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其他经济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的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12、自2002年1月1日起,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包括返还奖金、发行经费、公益金、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措施,对一个企业而言,可能会有减免税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者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责任编辑:陈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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