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深圳地税局在建立车船使用税数据库的基础上调整了征管方式,今年1至10月份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9953万元。
新办法由原来深圳市公路局规费征稽所代征改为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自行征收,考虑到办税大厅的压力,个人机动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也可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征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下属的100多个网点进行税银联网缴纳,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同时,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起“先完税,后年检”的车船使用税查验机制,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我市今年的车船使用税纳税期限将结束,在此,深圳市地税局提醒广大车主请按时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有疑问可以向地税部门咨询,也可以通过123662免费咨询热线或深圳地税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