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驻墨西哥大使馆经商参处告,墨西哥经济部于2005年11月9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对从中国进口sulfentrazone类有机化学物(税号为2935.00.99)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该公告从2005年11月10日起开始生效。
    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学物(税号从2901至2942)征收208.81%的反倾销税。2005年7月19日,墨西哥Industria Quimica del Centro,S.A.de C.V.公司认为墨国内已不生产该类产品,遂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撤销其反倾销税。
    相关利益方可到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领取调查问卷或从www.economia.gob.mx下载。相关利益方的资料应于28日内送抵墨经济部。
    有关企业可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65882501;传真:010-658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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