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的经验证明,小额信贷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法律缺失和融资难题,致使这一方式难以全面快速推开
据世界银行估算,中国目前还有约1.2亿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可能是帮助这些人口脱贫的有效手段。
近一段时间,在国际组织的推动下,中国的小额信贷市场呈现出繁荣景象,但在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刘福合看来,中国的小额信贷依靠目前的半官方组织难以实现。小额信贷现在在中国虽有较大发展,但普遍面临小额信贷组织无合法地位、融资难和内部管理三大难题。
借鉴国际经验
在中国类型众多的小额信贷机构中,社科院农发所和全国妇联的影响较大。其中,社科院农发所的“扶贫经济合作社”小额信贷扶贫项目(Funding the
Poor Cooperative以下简称“扶贫社”)具有代表性。
自1993年至今,社科院在河北易县等6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建立了县级扶贫社。扶贫社总部设在北京,设有理事会和执行机构,为一级法人,在县设扶贫社,乡镇设分社。扶贫社的运行模式是在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扶贫社以5户为一联保小组,互相帮助和监督还款,贷款全部为信用贷款,不需抵押,额度一般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最多不超过3000元。贷款的偿还是在中国少见的每7天还款一次。
缺米之炊
按中国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中国现有贫困人口2600万人。若按照国际标准(人均日消费1美元以下)计算则远远高出这个数,世界银行预计,中国至少有1.2亿的贫困人口。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和人群,小额信贷组织的资金明显不足。
目前,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机构和个人的捐赠以及软贷款。很多小额信贷组织因资金不足或援助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业务不断萎缩,大部分不得不退出市场。
无照驾驶
小额信贷组织自诞生的那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争论,其身份的合法性广受质疑。无论是社科院还是妇联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小额信贷组织,均未获得营业执照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目前,只有社科院农发所获得了一张“临时执照”。
缺乏法律保护的小额信贷组织的权益经常受到侵犯。2001年,扶贫社在某县被税务部门征收了所得税、营业税和滞纳金计20余万元。后经有关高层干预,并书面告知该省领导后,税务部门方答应全额退还。但至今,还有10万元营业税未退。
央行研究局表示,类似扶贫社的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的法规,将排在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之后制定。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