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静报道 从12月1日起,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将开征2006年养路费。此次征缴过程中,对报停偷驶、套牌等恶意欠费车辆,征稽部门将扣押车辆,实行登记保存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好在12月25日前缴费
本市28个养路费征稽点将在收费高峰期间增开收费窗口,收费时间由早8点30分到下午5点延长至晚8点。 征稽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正常缴纳养路费的车户除了到征稽点缴费外,还可以就近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银行需要缴纳12月份养路费的车户,除缴纳12月份养路费外,还需要同时缴纳2006年至少1个月的养路费。
此外,征稽部门特别指出,广大车户最好在12月25日之前缴纳养路费。
两种恶意欠费将被“扣车”
今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对报停偷驶、套牌等恶意欠费车辆,征稽部门将扣押车辆,实行登记保存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偷驶车辆将被处以两倍罚款
偷驶车辆,除补收停驶或办理暂调外地手续期间的养路费外,要按日加收月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并处以两倍的罚款。
普通欠费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普通车辆恶意欠费的行为,养路费征稽部门将给车主下发养路费催缴通知,在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养路费征稽部门部门的统计,今年本市欠缴养路费的车户约占全部车户的7%,欠费车主要是大货车、小面包车和部分个人车辆。
目前,除40处检查站点外,还有30多部电子稽查车“扫街”检查。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