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近日宣布,为与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这一新闻在网络上引起广泛批评,人们普遍怀疑政府在推卸自己对于国民的福利责任。
其实,假如有关部门做好两项工作,是可以避免这种怀疑的。
其一,相关调整的决策过程应当是民主的。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个人缴费标准应当是多少,未来可以领取多少,这些都直接涉及到上亿人未来生计,涉及到社会不同群体及代际的财富再分配,对此具有浓厚政治与伦理内涵的重大制度的调整,应当是慎重的,必须通过民主程序,让民众作出抉择:是牺牲现在的收入保证未来的收入,还是现在就享受管他以后怎么样?
而且,国家养老金制度带有强制性质,个人缴费带有纳税性质,同样需要人民——通过他们的代表——来决定。
因此,只有人大通过法律的形式,才可以对涉及到养老金制度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整和管理。目前仅通过行政部门的关门决策,就做出一项重大政策调整并要民众来执行,显然存在着程序上的瑕疵。这会让本来可能造福于民众的福利制度的正当性,遭受人们的质疑。
其二,有关部门只是说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将减少,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却没有顺便强调一句:从此以后,社会统筹支付将不再挪用个人账户。而这一疏忽,可能也正是令人疑惧之处。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理论上说,这是有利于民众的。它把未来养老金领取数量与个人缴付对应起来,更为公平。然而,养老金管理制度却仍延续旧体制,大多数地方在财务上实行混账管理,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收现付”制度的窟窿。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但在此之前,政府首先让今天的人们为上一两代人作出一项牺牲:划入个人账户的钱由个人缴费的11%降低至少8%,那3个百分点划入了社会统筹,用以填补原有“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的支付缺口。对这种做法的正当性,人们可能会有疑问。这也是近些年来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中被不断提出的问题:谁应当为旧制度的亏空买单?财政是否应当做点儿什么或者做得更多一些?寅吃卯粮,终究不是个办法。那个大窟窿不补上,养老金管理机构就始终有挪用的冲动。
当然,对于现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民众来说,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做出了牺牲之后,个人账户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自己的钱是否不再继续被旧制度挪用?而如果没有这种保障,新旧两种制度只能两败俱伤。
未来养老金制度改革理应切合我国文化传统,应当提高个人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让个人的义务与权利更明晰地对应起来。同时,在新旧两种体制中,都可以考虑将个人账户改造为家庭账户,将全社会范围内的代际转移支付转化为人们更容易理解、也更乐于接受家庭内部的互相扶持。北欧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负面影响——如消解家庭、养成依赖国家的心理,当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