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还得继续负担20元-40元的燃油附加费。本报记者胡雪柏摄
11月21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中国民航总局已发出通知,在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中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待燃油附加费新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 不久前中航协“上书”民航总局,要求延长燃油附加费征收时间的请求终于获准。
取消收费被暂停
北京游易航空旅行网上周末收到海航发出的业务通知,要求各机票代理人在销售2006年的机票时,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在海航发出的《关于暂时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的通知》中,记者看到,“根据《民航总局关于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的通知》,各销售单位在销售航班日期为2006年1月1日(含)后的客票时,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已销售的未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客票暂时不补收,待民航总局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行明确。”
这里所指的规定正是民航总局恢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规定,从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内航线机票征收燃油附加费,航程在800公里之内的收取人民币20元,在800公里之外的收取人民币40元。
民航总局谨慎表态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中国民航总局,询问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民航总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非常谨慎,他表示是否决定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民航总局一家说了也不算,还要会同国家发改委共同协商此事。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文件。
然而记者从游易网拿到了一份由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发布的文件,文件明确提出,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自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考虑目前各航空公司已开始销售2006年度机票,经研究,在计算机订座系统中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待燃油附加费新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
游易网的一位高管表示,这份文件挂在中航信的系统终端里,属于民航总局对于中航信下的指令。从11月18日起,他们已根据这一指令对购买明年国内机票的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了。
记者昨天采访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前虎时,他表示不方便评说。王前虎曾参加两年前的中国民航国内航线机票价格听证会。正是在那次听证会上,取消了机票的燃油附加费,确定了以机票价格杠杆来调节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变化。今年,由于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民航总局再次启动了燃油附加费政策。
请命先锋原是中航协
其实,早在10月27日,在东航庆祝引进第100架空客飞机的新闻发布会上,东航集团公司总裁李丰华就透露,国内三大航空集团已正式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期限,主要的原因是油价高企。
记者从中国民航总局了解到,正式向民航总局提出这一要求的,并不是三大航空集团公司,而是代表国内各航空公司利益、于今年9月刚刚成立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该协会今年9月26日成立,成员单位包括了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集团和国内各主要航空公司。协会秘书长魏振中昨天下午向记者证实,申请延长征费的报告是一个多月前由协会出面递交到民航总局的,民航总局对此事很支持。但他表示并不清楚此事的最新进展。
增加了旅客负担
北京航空证券分析师李丽认为,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对航空公司的贡献并不大,却增加了旅客的经济负担。原因很简单:各航空公司目前都在拼命打折,前几天从北京出发的几条航线都跌破了3折,在这样的票价水平下,继续征收几十块钱的燃油附加费,对于航空公司的整体收益贡献很小。
李丽分析说,实际上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目前已跌到每桶56美元,最近几天航空股表现还不错。但表现不错的股价只是属于恢复性地上涨,不具备基本面上的很大改善。虽然可以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但各航空公司整体都面临着客座率不高的现状,各公司为了吸引旅客,无一例外地使出了降价的招数,血拼机票价格。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很快就被机票价格战抵消了。她表示,航空公司不能再在价格上做文章了,而应该充分显示个性化的经营策略,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航空公司之所以“拼了老命”在燃油附加费上做文章,是因为燃油附加费是相对独立于机票价格之外的,不管机票价格怎么打折,燃油附加费还是照收不误。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