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在此前的“中国财税论坛2005”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透露,在“十一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具体体现在资源税和消费税这两个税收政策的调整方向上。 曾经担任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现任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为了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废旧物资,明年的税制改革会提高资源税,并将更多的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到征收消费税的范畴内。
杨崇春强调,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缓解目前经济发展对能源和资源的压力,也是从保护环境、减少能耗、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角度考虑。
此外,据谢旭人介绍,税改方向还包括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或者说,是促进资源节约的税收、限制污染的污染税收、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以及筹集环保的综合环保税。
“绿色税收”也已经越来越受到国际上的认可和重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空气污染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最近新西兰政府宣布将要开征烟尘排放税,欧盟一些国家已经开征了二氧化氮税和二氧化硫税,瑞典也决定2006年准备在首都征收拥堵税。这也是‘绿色税收’的第五种表现形式。”靳东升说。
“在中国执行‘绿色税收’思路,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比如严格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并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现在国内使用量很大的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纸尿布等,对资源的消耗量很大,还严重污染环境。”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李香菊教授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李香菊表示,为鼓励循环经济,明年在税改方面,除了将一次性物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内,还将出台系列政策,如政府对废旧物资回收、废旧汽车轮胎回收使用等行业给予奖励、补贴和减税,并鼓励民众参与其中,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方面,贯彻“绿色税收”理念等。
在资源产品的使用方面,李香菊预测,明年还会提高汽油、柴油的价格,煤炭等产品的资源税也将有所提高。“因为对于煤炭,一直实行的都是定额税。适当提高资源税以后,可以让西部地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除了可以缓解资源压力,对地方的发展以及增强地方政府财力等都有好处。”李香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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