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河南省的电话用户最近查询话费单时,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因为稍不小心,就可能多交“冤枉钱”。根据河南省质监部门的抽检结果,2004年,该省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的差错率,竟达到12.2%,超出国家标准(0.01%)上千倍不说,一年多收的费用,就超过1亿元人民币。
是哪些单位多收了消费者的钱?按照差错率从高到低的排位,它们依次是:河南铁通31.9%、河南联通19.3%、河南网通14.5%、河南移动11.4%,几乎囊括了人们日常接触的各类电信运营商。到2005年,一向表现良好的河南电信,居然也出现45.8%的差错率。
这自然引发一系列疑问,一个省的话费差错就造成那么大资金流失,那么,范围扩大至全国整个电信产业,情况又当如何?从2003年开始,信息产业部一直把电信计费检测视为电信监管的重点,为什么大额差错仍然频频出现?另外,消费者不明不白多交了“冤枉钱”,运营商该采取什么措施弥补过失,消费者又当如何维护权利?
先说差错。通过质检局统计分析的情况可以发现,时刻不准、通话时间不准、话费计算不准、格式不规范、不同地域资费标准不一致是问题的主因。
对此,当地有关监管部门领导给出的解释是,用户太多,发展过快,这些问题客观上在所难免,等电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高了,问题即可解决。
这种说法难以服人。国家制订的标准摆在那里,如果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给“客观原因”,那么,到底是国家标准没有实事求是,还是某些部门的责任心出了差错?再反观服务提供者们,面对诸多投诉,运营商一直以技术条件不足为由,拒绝提供电话计费的详细信息,使消费者一面被迫掏腰包,一面实现不了知情权。这样的服务,在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要求面前,显然应大打折扣。
再说监管。近些年,电信业务的垄断经营已逐渐打破,相互竞争的局面业已形成。各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纷纷提出各类承诺,以争取用户。在电信资费方面,保证计费准确的承诺更是屡见不鲜。问题在于,这类自己喊出去的“承诺”,并没有多少说服力。要让消费者真正接受,必须有一个独立于电信经营者之外的专门检测机构取信于人。由此扩展至电信经营者提出的所有服务承诺,能不能落实,落实得如何,没有落实如何交代,出了问题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独立的、透明的、权威的监管部门来解决。
建立一个独立的电信监管部门,本身就是WTO对其成员的要求,纵观各国的电信监管部门,都是依照各国电信法律,专门成立的独立监管机构,在实践中也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我国未来的电信监管部门,似可仿照证监会模式,直属于国务院,其地位、职责、权力,均由《电信法》明确规定。因为一个真正独立的监管部门,必须做到“政监分离”、“政资分离”。信息产业部一面要负责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一面又司监管之责,本身又与许多国有电信运营商存在资金管理关系,要真正做到独立监管很不容易。
而监管部门的运作,必须与司法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形成一个有效互动的体系。当消费者因话费纠纷处于弱势地位时,消保、司法、监管部门都能各司其责,从知情权、财产权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有效保护。在出现大额话费误差时,监管部门能迅速作出反应,解除技术故障,处理相关责任人;在逐个补偿无法实现时,督促运营部门出台补偿性优惠措施,变相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