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证实,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此,哈尔滨停水事件的污染源之争有了定论。
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公告称,“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 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水体未发现异常,但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为确保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
此前有媒体报道,吉化方面并不认可哈尔滨的说法。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称,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数据表明,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
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接到报告后,国家环保总局立即派专家赶赴黑龙江现场开展污染防控工作,实行每小时动态监测,严密监控松花江水质。
据悉,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环保总局负责人今天还介绍说,11月13日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已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断面白旗、松江大桥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断面等水环境进行监测。
11月14日10时,环境检测发现,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检测出以苯、硝基苯为主的污染物。
多次监测结果表明,污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
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向下转移。11月20日16时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29.1倍,污染带长约80公里,持续时间约40小时。目前,污染带已流过肇源段。
环保总局称,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吉林省境内江水污染程度呈现下降趋势。11月22日18时,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断面苯和硝基苯已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月22日23时,肇源断面硝基苯浓度已大大降低,超标0.42倍。11月23日始,该断面未检出苯超标。23日零时硝基苯浓度为0.021mg/L,超标0.24倍,23日1时,浓度为0.0154mg/L,达标。
专家介绍,接触高浓度苯的硝基化合物可导致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可伴有溶血性贫血,以及肝、肾损害。
据悉,从今天起,国家环保总局将及时公布此次污染事件的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桂衍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