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建设部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将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强化行政监督,尤其要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监督重点。
意见提出,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提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提倡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可以转变监督方式突出重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为重点监督对象;除全过程监督外,还将有针对性地进行过程监督和随机监督,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和权威。
他表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资质和资格、工程造价、质量和安全监督等管理机构之间的相互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
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工程信息和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计入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记者陈晶晶)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