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05年11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天府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36%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情请参阅我公司发布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天府新城41.36%股权的交易的公告》。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8日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收购洋浦普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洋浦普华公司”)持有的成都天府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府新城公司”)9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1.36%的股权的交易事项,我们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洋浦普华公司持有的天府新城公司41.36%的股权的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该项交易的进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天府新城公司正在进行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的顺利发展,符合包括广大流通股股东在内的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前述股权转让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