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能源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各地已采取了一些方法和措施利用燃气能源,但是面对如此丰富的燃气资源,我国每年燃气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规模却仍然普遍偏小,很大一部分燃气被空排或空烧。 据测算,每年我国浪费掉的燃气气体所蕴含的能量相当于8个“西气东输”工程的年输气量。
专家认为,在开发新型资源成为我国能源供应的重要补充之外,减少浪费应是当务之急要解决的问题。
发电最现实 规模受制约
据调查,仅山西省炼焦行业每年排空或点燃的焦炉煤气就高达百亿立方米以上。2004年全国井下抽放煤层气约16亿立方米,国有高瓦斯突出矿井平均煤层气的开发率仅为10%左右。目前,我国焦炉煤气每年白白排空200多亿立方米,冶炼尾气每年白白浪费80万吨。其中还有数量巨大的沼气每年也被白白排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胡学浩说:“这部分可燃气体我国目前的利用率还不到1%!”
中国工程院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燃气有企业自用、民用燃料、化工原料和燃气发电等几种利用方式,但利用燃气分布式发电,是最现实的选择,不仅能够就地输送,而且经济效益好,容易推广。
我国利用燃气发电已不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但普遍存在并网难等方面问题,导致燃气发电难上规模。电力部门因增设网络需要花费大量费用,或想保住自己的垄断利润而不愿让燃气发电上网;许多企业气源虽足,但因不能并网,多余的电无法输送而“憋死”。
燃气资源大 利用效益多
燃气资源,是指除了管道天然气外能够被利用的各种可燃气体,包括煤层气、焦炉煤气、冶炼尾气、沼气、秸秆气、炭黑气、炼化尾气、煤层地下气化气、油母页岩气,以及无法外输的石油伴生气等。
据中国工程院“发展燃气机充分利用我国燃气能源的研究”项目报告,目前,我国每年采煤排放的煤层气在130亿立方米以上,每年可利用总量达80亿立方米,折合标煤近1000万吨;每年空排的焦炉煤气近200亿立方米,约折合标煤1100万吨;每年还有总量20%以上的冶炼尾气被直接空排或空烧,约折合标煤880万吨;此外,我国每年可产沼气100亿立方米,约折合标煤730万吨;若将我国秸秆可利用量3.5亿吨的10%用来生产秸秆气,则每年生产的秸秆气约折合标煤900万吨。其他燃气较难统计其总量,但也是可以利用的一部分燃气能源。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认为,加大我国燃气能源利用力度,既可缓解能源紧张、创造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改善环境和安全生产,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测算,如果将尚未利用的部分燃气资源合理采集利用,每年发电量可达到1200亿千瓦/时以上,约占我国2003年全国发电总量的6%以上。
助推燃气利用 还需国家扶持
专家认为,推动我国燃气利用市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国家针对资源利用电厂已经制订了相关政策,但由于部门利益的驱使,没有得到认真贯彻,造成上网困难,甚至不准上网。
其次,对已有政策应及时修改。建议发电机组上网不要以装机功率作为限制的标准,而以发电品质为标准,只要品质达到上网的要求就应允许上网,在很多发达国家甚至分布式的家庭小发电机都可以上网。
第三,补充制订支持燃气发电新政策。如制定政策严格限制燃气空排,新建煤矿和焦化厂时必须考虑燃气的抽放和利用;已建有空排燃气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利用不能空排。对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要考虑抽放出来瓦斯的充分利用;对从事和发展地面钻井开采煤层气的单位,要给予支持和鼓励。对利用燃气发电的单位,按其减排量给予相应的鼓励。对燃气机研究开发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立项资助等。
第四,适当调整瓦斯可利用范围的标准。目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瓦斯的甲烷浓度达到30%以上,才允许储存和利用,而浓度在20%至30%的瓦斯量占浓度30%以上的瓦斯量一半左右,如果白白排放实在可惜。随着瓦斯检控技术的提高,做到浓度的较精确控制已经不存在问题,因此,适当放宽浓度限制,如调整到25%是可行的。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