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股改市值达60%以上,一年内基本完成股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孙白)
11月29日,四川省政府再次召开全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传达国务院股权分置改革座谈会精神,布置全省股改工作。 四川副省长杨志文在讲话中强调,以国务院确定的省内8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分类指导,规范有序地推进全省股改工作。四川省到明年2月,8家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完成股改,国有上市公司股改市值达到66.36%,全省上市公司股改市值力争达60%以上。力争在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实现基本完成四川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总体目标。
杨副省长对全省股改工作进行了总结。四川63家上市公司中,目前已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企业共8家,其中“海特高新”、“新钢钒、”“泸州老窖”、“汇源通信”、“中铁二局”5家已完成股改,“宏达股份”、“阳之光”、“博瑞传播”3家股改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股改公司总市值占四川上市公司总量的17%以上,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他要求,要将股改与促进四川优势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重点支持长虹、五粮液等一批举足轻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股改进程,积极做优做强。同时,带动条件具备的其它上市公司积极实施股改,在明年2月底之前实现四川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市值达到60%的阶段性目标,力争在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四川上市公司股改工作。
根据中央精神,四川省以国务院确定的8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重点,进行分类指导,尽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计划按以下时间表推进:2005年12月30日前完成泸天化和四川长虹的方案报送,2006年1月30日前完成峨眉山、川化股份的方案报送,2006年2月底前完成五粮液、沱牌股份、川投能源的方案报送。
针对四川上市公司中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比较严重的问题,四川省证监局局长杨勇平在讲话中指出,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加大“清占解保”力度,加快落实清欠占方案,确保2006年底前清理完毕。
四川省国资委主任陈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上市公司要充分借鉴前期改革的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各负其责,积极制定方案,不能将股改简单理解为送股,一送了之,而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对价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将资产重组、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力争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上市公司今后的发展扫清障碍。
四川省银监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了积极协调配合,督促上市公司做好“清占解保”工作的讲话,表示要抓住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维护银行债权。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