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银行股改终于再次重复了国企改革的道路,一个集中的表现是,在依靠自身的内部改革难有成效的情况下,共同采取了借助于外力的方式——用开放倒逼改革。
而这,似乎也印证着一种悲观的论调——改革已经丧失内部动力。 一个由此而产生的疑问是,开放对改革的反作用能否造就出一个真正健康的银行体系来呢?
主导银行改革的思路是,通过对四大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既使国家仍然保持出资人身份,又使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国有银行商业化经营,国家只以投入资本额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
然而,理想和现实总是存在矛盾和差异,好的思路并不必然产生好的结果,股份制固然有明晰产权的作用,但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西方社会的股份制是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前提的,所有者的共同到位成为产权明晰和治理结构完善的基础。
在这个问题上,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上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现象的1000余家国有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已是明证。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使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努力追求合法利润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由于政策的主导,国有资本必然会保持对上市银行的控股权,由此而引发的一个担心是,这种在国企上市过程中普遍造成“一股独大”现象的制度基因是否会在银行上市之后重演?
果真如此的话,银行上市不仅不能反过来倒逼着改革走向健康的轨道,反而有可能会将自身的问题传导至资本市场,正如依靠股市为国企脱困导致国企将“困”转移至资本市场一样。
经济学家吴敬琏曾经指出,银行上市不应该采用剥离优质资产的方式分拆上市,而应该采取整体上市的方式,否则,上市公司和存续公司依然穿着“连裆裤”,无法解决产权明晰和政企分开这一根本问题,国有银行不能为上市而上市。
但为改革而上市却也未必能对改革产生真正或曰健康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国有银行普遍存在着垄断经营的地位,从这个角度看,上市也不过是将银行垄断转变为国有资本的垄断而已,而上市的结果也就异化成为与外部投资者分享垄断利润。
金融体系是中国经济的重中之重,而银行体系则是金融体系的重中之重,因此,不能将事关国民经济大局的银行改革“吊死”在股改上市这一棵树上。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