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在伦敦签署谅解备忘录,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得以妥善解决。近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中美纺织品协议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就中美纺织品协议对产品数量实施管理时限为何设为2008年底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说,将2008年纳入协议,是中美双方充分考虑了各自情况,在全面平衡各种利益,充分征求国内业界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
    中方之所以同意协议执行到2008年,主要是因为协议确定的基数和增长率都对我企业较为有利,且美方在2008年增幅上较前两年又有全面提高,可使中方有关产品在2008年获得更大的出口空间。从贸易环境整体稳定的角度看,协议到2008年,则确定性将持续到2008年,可在242段执行期内有效减少或避免美方对中国产品设限,为中国企业创造确定的、可预见的贸易环境。还有个考虑,即2008年中国还要举办奥运会,大家也希望为其创造良好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