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批准公司2005年度中期分红派息预案(未经审计)。
    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每10股派送3.59元(含税)现金股息,按2005年9月30日总股本863,214,000股计算,共计提分红基金309,893,826元。
    B股股息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派付。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公告。具体数字以审计报告为准。如审计报告无法按时刊登,将取消本次股东大会。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