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同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三、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两年期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交通银行申请
两年期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
    四、同意公司为北京清华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伍仟万元
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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