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江铃汽车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拟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同意江铃控股在江铃汽车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相关承诺的议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