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广州浪奇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
照1:0.58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29,350,622元变为
172,581,794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负债总额不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12月2日)起向公司申
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
保。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12月2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
因本次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
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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