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督促检查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整顿和规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包括领导小组及专门机构组建、专门工作人员到位和专项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对国务院通知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情况,包括学习的组织形式,宣传发动的形式、范围、内容和效果等;整顿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各阶段重点和专项整治任务是否突出,分工是否明确,责任体系是否建立等;本地区不同矿种的资源整合、优化布局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此外,各地区所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排查情况,包括发证数量、发证单位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等;无证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有关证照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查处情况;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查处情况;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行为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矿业权人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生产,回采率低,破坏浪费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不按安全生产规定采矿等行为的查处情况;擅自恢复生产的已关闭或停产整顿矿山的查处情况;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进行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行为的查处情况;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行为的查处,扰乱勘查、开采秩序的社会治安问题的处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执法行为的清查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行为的查处情况等,也是这次督查的重点。
    督查组除听取省(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外,还将前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热点地区,听取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和民营矿山企业关于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到部分矿山现场视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