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24,000股,属于国有法人股。 2005年12月6日安徽国风集团获得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5]566号文的批复,同意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