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上饶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下达了饶工财字[2005]3号《关于安排鑫新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通知》,从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了本公司500万元财政补助,该财政补助已于2005年12月5日拨付到位。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