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地税局对外公布了《检举税收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对检举偷税、逃避追缴税款、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给予奖励办法、举报认定等作出了规定。
据了解,检举奖励对象限于实名检举人。
(责任编辑:桂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