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9日13: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6年1月5日-1月9日当中的每个交易日的9:
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现在所持有的股份向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
获得2.3股的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共向流通股东支付44001962股。
    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有关规定外,还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236644818
股,占股份总额的48.44%)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10年内的任意时点,不通
过减持使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30%。
    2、全兴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年度股东大会
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提议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
分配利润的90%。
    3、全兴集团承诺:对于因故未取得联系或因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不
能支付对价或因不同意本次股改方案而不愿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
其所持股份先代其支付对价,被垫付的非流通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
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
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4、截止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全兴集团尚欠公司向其转让四川制药
股权尾款8840.97万元,全兴集团书面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用现金全部偿清
。如果届时尚未偿还,则全兴集团在2007年1月10日前发布关于追加送股的股权
登记日公告,并在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全兴集团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
全兴集团以外的不存在本说明书所指的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实施追加送股,追
加送股的股份总数为9565644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191312880股
每10股追送0.5股,如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发生变化,则所追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全兴集团承诺及时办理作为本次股改对价的发明专利、商标、“水井街
酒坊遗址”核心区域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及重点文物管理
权和保护性开发利用权的移交在国家文物管理局的备案手续,并承诺在未办妥
以上事项的法定手续前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
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27日至2006年1月8日(正常工作日每日
8:30-11:30、13:3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
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投资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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